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天津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进行签注。因此,天津居住证到期需要提前至少1个月进行签注。
在具体操作上,您可以通过现居住地受理单位或者网络办理签注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如果您无法及时签注,可能会影响您的居住证使用。
因此,建议您提前规划好签注时间,以免错过签注时间影响居住证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