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座以下的车辆属于小型客车,超载50%以上100%以下的处罚如下::
1、驾驶小型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2、一次记6分,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汽车载人应当符合核定的人数,不得超载。对于超载的车辆,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