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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人宁夏落户最新政策
时间:2025-04-14 02:58:07
答案

1. 预引资助。在读博士,可与宁夏企事业单位签订预引进协议,自治区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连续资助2—3年,毕业后来宁工作

2. 绿色通道。全日制博士不受用人单位编制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等限制,直接入编;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只要专业对口不用考试,直接考察、考核录用。

3. 落户政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选择在我区任一城市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可随本人迁转户口,由用人单位协助向拟落户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工作单位在外市县的,户口可保留在银川市辖区内。

4.安家补助。对引进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合同的人才,自治区财政按照不同层次,分别给予20万元—220万元安家费。

5.住房保障。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100—200平方米的周转房,无法提供周转房的,可按照每月2000—3000元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5年。

6.工作补助。对全日制博士、重点院校和重点学科毕业的硕士到企业工作的,除正常的工资收入外,自治区财政按月再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补贴,到事业单位工作按月分别给予4000元、2000元补贴,连续补贴5年。

7.科研资助。除用人单位资助的科研项目外,自治区财政给予引进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才最高3000万元科研项目启动资金,其中给予引进的全日制博士10万元—50万元科研项目启动资金。

8. 配偶工作。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来宁工作,原则上参照原工作单位性质、身份及专业专长予以安置。对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自愿参加宁夏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的,非宁夏户籍人员可按宁夏户籍人员条件报考。 

9.子女教育。申请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免试安排进入优质公办学校;申请转入普通高中就读的,安排在示范性高中就读;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中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子女当年可在宁夏参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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