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大西北包括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西部大开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的一项政策,目的是把东部沿海地区的剩余经济发展能力,用以提高西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巩固国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