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柜台办理**: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处申请办理。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将当即办结。如果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公积金中心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2. **网上办理**:首先,登录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打开登录页面后,输入公积金编号、密码和验证码进行登录。接着,选择“商业贷款提取”模块并点击“支取登记”按钮。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合同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获取短信验证码后,输入验证码和支取金额,然后点击结算。系统提示“支付成功,等待中心记账,请稍后查询”后,您可以查询本人公积金账户资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