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2012年4月1日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颜林同志兼任泸州市纳溪区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叶伟同志兼任泸州市纳溪区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桂通平同志兼任泸州纳溪乐道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季百胜同志兼任泸州纳溪乐道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以上四名同志兼职不兼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