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四川医保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规定如下:1. 普通参保人员:首次参保的年限不低于15年。在15年以上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的缴费年限,便可以增加1个月的连续医疗待遇享受期限(最高为24个月)。
2. 特殊参保人员:如退休人员等特殊群体,其缴费年限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参加医保的缴费年限和享受待遇的期限是累计计算的,即参保年限累计满足规定标准后,可以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而不是单次累计年限的缴费就可以获得对应的待遇。同时,四川省还规定,对于医保参保的缴费年限,在转出社保关系、领取社保福利待遇等情况下会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具体情况可参考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