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脑出血患者请护工的费用通常是不可以报销的。以下是详细解释:
护工费用的性质:
护工费用被视为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这是因为它们通常被归类为第三人负担的费用,而不是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1。
医院内的护工服务,尤其是外包制的护工,通常不被视为医疗服务的一部分,因此医疗保险不予报销2。
医疗保险的支付条件:
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给付标准,才能用医保按规定支付34。
超出这些标准的费用,包括护工费,无法用医保支付3。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包括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这意味着,如果护工费用应由第三方(如患者本人或其责任方)承担,则医疗保险不予支付4。
综上所述,脑出血患者请护工的费用一般不能通过医疗保险报销,因为这些费用通常被视为第三人负担的费用,且不符合医疗保险的支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