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最新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便利群众办事创业》(公通字[2023]15号)文件,自2023年1月18日起,取消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科目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并将该项考试内容纳入科目一考试范围。因此,自2023年1月18日起,申请人可以预约科目三考试,且无需再参加安全文明常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