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生育津贴是国家给发的,公司不会发放。根据国家政策,女职工在生产后可以享受一定时期的生育津贴,以帮助其恢复身体和提高收入。生育津贴的具体发放形式和标准由各省市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制定,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因此,山东地区的女职工在生产后可以得到国家发放的生育津贴,而不是由公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