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不是楼下住户人为破坏,那应该是楼上的住户负责。如果对楼下有造成损伤,楼上住户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