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公开消息,养老金计发基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为:
第一,上海,11396元;
第二,北京,11082元;
第三,西藏,9900元;
第四,广东,8682元;
第五,天津,8672元;
第六,江苏,8309元;
第七,青海,8261元;
第八,四川,7822元;
第九,云南,7767元;
第十,宁夏,7648元;
第十一,吉林,7626.75元;
第十二,安徽,7401元;
第十三,陕西,7202元;
第十四,山东,7182.5元;
第十五,新疆,7089元;
第十六,甘肃,7077元;
第十七,河北,6849元;
第十八,贵州,6798元;
第十九,辽宁,6720元;
第二十,山西,6695元;
第二十一,江西,6569元;
第二十二,广西,6442元;
第二十三,河南,6155元
第二十四,黑龙江,58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