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报销。
手工报销:
出院后,参保者可持住院发票、参保缴费票据、有效身份证件在社保青秀、兴宁管理部手工报销;
持卡报销:
新生儿已办有社会保障卡的,持卡在医院医保收费窗口结账;已参保但未获得社会保障卡的,持参保缴费票据及有效证件在医院收费窗口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