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补偿的,
在航班延误的情况下,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误,经济补偿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以采用登记、信函等方式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