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155号)第三项规定,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12000元的进口价,增值税13%,纳税1560元,最低卖价为135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