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本市有无偿献血,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在本市住院享有优先用血权利,可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需要携带《无偿献血证》原件及复印件、献血者身份证复印件、用血者身份证复印件、献血者及用血者之间关系证明复印件到就医医院输血科办理优先用血手续。
若在本市辖区范围外无偿献血,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市住院不享有优先用血权利,按照规定可到献血办办理用血费用的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