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兰州市五区每人每月35元、三县每人每月30元标准向困难群众发放补贴;农村低保对象等按每人每月20元发放补贴。累计为全市66231名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发放资金171.49万元,为1335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资金3.85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