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参保单位为职工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职工次月即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已经参保单位中的新职工,必须足额缴纳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即可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江西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正常生产享受九十天生育津贴;
2、难产或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贴;
3、正常生产多胞胎每多生产一个婴儿的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贴;
4、符合晚育条件的增加三十天生育津贴;
5、其他生育津贴在相应地限定标准内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顺产1100元;
2、难产1800元;
3、剖宫产3000元;
4、满7个月施行剖宫产或流产的3000元;
5、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6、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7、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8、多胞胎的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