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级访通常是指当事人在地方层面得不到满意的处理结果后,选择向上级部门、领导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投诉、申诉的行为。至于是否受理往地方转案件,可能会有一些限制或者规定,具体情况取决于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已经在地方层面进行了申诉或投诉,得到了正式的答复或决定,通常不会继续受理同样的案件进行越级访。这是为了避免资源浪费和行政效率低下。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地方层面的申诉结果不满意,可以尝试寻求其他途径,如向上级部门、相关委员会、监察部门等进行反映,以求得公正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程序,建议在进行越级访之前,先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了解具体的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