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的职责如下:
第一条 主持村全面工作。
第二条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执行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
第三条 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学习情况,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条 定期主持召开支委会会议和党员大会,结合本村实际,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执行落实情况,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及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每季度向镇党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每事必报。
第五条 根据支委会意见,代表党支部对本村的重大问题,向村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村务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对村委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进行监督。如出现违规和违反政策问题应向镇党委、政府汇报。
第六条 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抓好他们的学习。带头执行党支部班子集体研究制定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不包揽工作。
第七条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党员开展设岗定责、滚动带富等工作,增强党员荣誉感、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