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的单招学校章程可能会因学校而异,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章程示例,供你参考:
河南[学校名称]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河南[学校名称]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学校名称]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河南[学校名称]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河南[学校名称]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河南[学校名称]
第六条 学校代码:[学校代码]
第七条 办学性质:[学校性质]
第八条 办学层次:[学校层次]
第九条 办学类型:[学校类型]
第十条 学习形式:[学习形式]
第十一条 学校地址:[学校地址]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河南[学校名称]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河南[学校名称]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河南[学校名称]纪委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具体的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五章 报名及志愿填报
第十六条 报名条件
已通过 2023 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未被统一高考、对口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第十七条 志愿填报
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
第六章 考试
第十八条 考核科目及办法
(一)文化素质考试
1.高中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成绩等级,按 A=95,B=85,C=75,D=65 赋值,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2.中职生和社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二)职业技能测试
高中生和中职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九条 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具体的考试时间]
(二)考试地点
[具体的考试地点]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
(一)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二)学校根据录取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
(三)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能转专业。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学费为[学费金额]元/生/年。
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 12000 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二)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 3300 元。
(三)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 8000 元。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 5000 元。
(五)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第九章 新生入学和资格复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报到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第二十六条 违规处理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河南[学校名称]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