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工龄,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日起自动离职前的工龄与重新参加工作之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1、根据原劳动部办 公 厅《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和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自动离职后又参加工作其连续工龄的计算问题的复函》文件规定:自动离职的职工,在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之前的工龄不予计算;自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之日起的工龄,与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