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政府支出管理条例》(2009年修正)的规定,低保户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金额为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一半,最低不低于500元。
依据当地政府规定,可以以月生活费为基础,酌情提高低保标准。
例如,北京市规定,低保户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金额为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一半(月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为1000元),即500元。
所以,低保户每月可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额取决于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高低,最低的话一般为500元,最高一般会达到1000元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