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1.工资待遇参照鲤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标准,月薪3500元(含“五险一金”)。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工龄每满1周年,月薪增加50元。根据单位实际享受工会福利。
2.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办理“五险一金”;
3.用工方式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每期合同期限为2年,实行动态管理,合同期满后是否续聘根据当年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