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减免程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审核并公示→学校审批
2、家庭经济确属困难的学生,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经济困难的具体情况和入学以来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同时须提交一份由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提供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班级两委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减免学费名单;年级辅导员在本年级本专业减免学费控制总额内,根据本年级学生申请情况提出减免和减免金额并报系(部)审核;审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减免学费的学生须填写《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减免学费申请表》(一式一份),班级、系(部)签注意见,并加盖系(部)公章后连同《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减免学费学生名单》(一式三份,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附电子表格)报校学生管理处。校学生管理处根据各系(部)学生的申请情况,提出方案,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