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实施点燃行为人的是故意(有意为之)。 实施点燃人的主观目的是故意的话,说明杂物堆放人只是被他人利用,其在邻居物品损害当中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实施点燃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实施点燃人没有能力承担全部责任的,由物品堆放人承担少量的补偿责任。
二、如果实施点燃行为人的是过失(无心为之)。 实施点燃人的主观目的是过失的话,邻居失火受损应有两方承担,点燃人承担大部分责任,物品堆放人承担较少责任。如果是城市楼宇内的事故,物业管理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以上只是律师在实践操作中的一些体会和总结,具体的责任承担要经过法院的责任认定与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