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重新开。
因为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后3个月内需作废或申报延期,超过期限则无法再次开具。
而10年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延期的最长期限。
但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重新开具,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特殊处理,但需提供合法合规的证明材料,经过税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才可以重新开具。
所以在开具发票的时候,需慎重考虑是否需要作废或延期,以避免后续出现无法开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