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是,第一类是风险程度低,施行常规处理能够保证其安全、有用的医疗器械。施行产品备案处理,由市级食品药品监督处理部门主管批阅、发证注册的。
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用性应当加以操控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求严格操控处理以保证其安全、有用的医疗器械。施行产品注册处理处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处理部门主管批阅、发证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