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医保系统常住异地备案手续后,系统自动开通备案统筹区联网结算功能。联网备案生效期自系统登记之日起长期有效。在申报常住异地备案手续次月起,参保人到备案统筹区内联网医疗机构入院登记的,按常住异地人员的待遇标准支付。
从起始日期至截止日期内有效(起始日期为经办之日往前回溯10天,截止日期为经办之日起180天)。期间参保人参保身份、所选统筹区等如发生变动,需重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