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婚育证明》到村(居)民委员会开具介绍信,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
做为县级计生部门不能直接出具证明,所有的证明必须是到你户籍所在地最基层的单位开始开,村或者社区出具之后,街道和乡镇经过调查确认,县级也同样。申请办理《婚育证明》的公民,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3、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即时予以办理。
公民认为符合办理《婚育证明》的条件,而发证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