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只有事务律师和大律师可以会见。事务律师和大律师分属香港律师会和香港大律师公会,领取不同的执照。其中,大律师在裁判法院、区域法院、高等法院、终审法院四类法庭均有权出庭发言,而事务律师只能在裁判法院和区域法院两类法庭具有出庭发言权。
如果你需要会见律师,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机构,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