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免除2022年3个月房屋租金;
对处在2022年被列为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
免除2022年6个月房屋租金。
对承租非国有房屋(含商场、市场摊床)
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因疫情影响停产停业的,
视停产停业时间给予房屋租金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市确定,
辽宁省级财政将对各市给予一定比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