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具体规定: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同时实行“3倍封顶、60%保底”的政策,即:个人缴费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工资收入目前暂不纳入缴费基数,比如一些奖励性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这些能不能纳入、什么时候纳入,人社部门将在国家对缴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后再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