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1、户口本: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学生父母页、适龄学生本人页);
2、居住证:父母双方和随迁子女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3、住房证件:A、自购房的:父母的房产证、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B、租房的:住建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
4、父母双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市区用人单位务工的,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市区经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
5、社保:父母双方的沧州市区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一年以上);
6、适龄学生医学出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