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职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经商办企业,也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谋取利益。公职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经商办企业,应当在本人所在单位备案。违反规定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这一规定的出现,旨在维护公职人员廉洁从政、避免出现利益冲突的问题,促进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政治责任感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