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凡年龄在18~55周岁,身体健康的划定采浆区域内户籍居民均可申请参加原料血浆捐献活动;既往无献浆不良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固定献血浆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浆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申请献血浆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户籍地是其划定采浆区域的单采血浆站办理献血浆登记,经体格检查和血液检测合格后,领取《供血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