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回购是指资金融出方将资金融给资金融入方,收取有价证券作为质押,并在未来收回本息,并解除有价证券质押的交易行为。
逆回购主体一般为央行,因此央行逆回购,指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
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正回购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