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房东和租户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履行支付房租的义务。如果租户拖欠房租,在房东经过合法途径催讨无果的情况下,房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租赁监管部门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并追讨欠款。
在执行法院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的过程中,如果租户拒不履行,会被列入执行失信名单。而失信名单是涉及个人或企业信用的重要档案,被列入其中会对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例如限制办理贷款、银行卡、信用卡、招投标等事项,甚至被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因此,拖欠房租是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的,所以建议租户按时支付租金,避免欠款并进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