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南充管辖1市、11县,1979年管辖1市、11县、1工农区。
1.1970年南充专区改称南充地区,地区驻南充市。辖南充市及南充县(驻河东公社)、苍溪、阆中、仪陇、南部、西充、营山、蓬安(驻周口镇)、广安、岳池、武胜(驻沿口镇)等11县。
2.1979年由广安、岳池2县析置华蓥工农区(相当于县级),工农区政府驻双河公社。南充地区辖1市(南充市)、11县(南充县、苍溪、阆中、仪陇、南部、西充、营山、蓬安、广安、岳池、武胜、1工农区(华蓥工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