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食同源食品是指具有药用和食用双重功能的食品,如枸杞、黄芪、莲子等。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药食同源食品需要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双重许可。
在申请药食同源食品的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来区分药食同源食品生产许可证:
1.检查申请企业的产品是否为药食同源食品。
2.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时,填写的申请表格、材料以及品名、规格、生产流程等是否一致。
3.药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而食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为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4.负责审核的部门和审核程序不同,所需提供的材料和资质也有所不同,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