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并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主要是针对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进行多退少补的过程。具体来说,如果你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那么你可能需要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你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你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
你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你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然而,如果你全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缴补税的金额不超过400元,或者你已经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你不申请退税,那么你可能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个人情况而异。如果你不确定是否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建议你咨询专业税务人员或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