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生育补贴报销标准:
一、生育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费用:孕20周至分娩前,产前检查费用按人头付费,单胎妊娠门诊检查费报销600元,多胎妊娠门诊检查费报销700元。
(2)生育生产及妊娠期疾病费用:按本统筹地区统筹支付项目及支付标准予以报销。
(3)节育及计生手术费用:按本统筹地区统筹支付项目及支付标准予以报销,一个保险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终止妊娠的费用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