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2月8日起,所有进入院区的就诊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如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者,又急需就诊,完善抗原检测后,结果为阴性者,做好个人防护有序就诊,并及时完善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在医务人员引导下就诊,并及时完善核酸检测。
二、如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嗅觉异常、味觉异常等症状者,须前往发热门诊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