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包含设备和劳务,应按照11%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11%的增值税发票。
一般而言,如果设备金额占合同额的70%以上,且设备含有17%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则可能会出现增值税销项税额小于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情况,此时建筑企业将面临一定的税务风险。为了避免这种风险建筑企业在合同中明确设备和劳务的计税方式,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应以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