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私事出国须亲自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1、交验填写完整、真实、清晰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1份;
2、交验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可不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符合办理护照要求的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人片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4、申请人应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及其所派出所意见;
5、非首次申请办理护照的,须交验原普通护照;
6、受理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