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根据社会保险缴费职工的年度信息和缴费基数,按照规定标准填写社会保险缴费报表。
将该报表递交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该机构核实报表的准确性。
核实无误后,单位出具汇缴证明,并将汇缴证明和职工社保基本信息表(社保档案)交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会根据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及职工本人缴费基数收取单位和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
经办机构将已收取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社会保险费收支管理政策划拨给个人和单位。
单位依法开具收据,并出具汇缴清算单。
个人、单位均签收相关的凭证,完成社保汇算清缴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缴纳全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如果想提高自己的缴费标准,可以在每年的特定时间段内(如12月份上中旬)向社保局提出申请,待审核后再去银行缴纳。但基数补缴只限一次,因此在进行申请时,请务必考虑清楚。
另外,对于社保跨年补缴保险费的情况,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就业登记花名册》以及补缴起、止月份(补缴跨年度的每年度还需提供任意两个月)本人发放工资的会计凭证。如果是通过劳动仲裁、劳动监察、人民法院等部门出具生效法律文书明确补缴事项的,还需提供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具体的补缴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总之,社保跨年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是一个需要按照一定流程和规定进行的过程,单位和个人都需要配合完成相关手续,确保社保费用的准确缴纳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