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昆明一被告人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轻微,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害人因痛苦接受经济赔偿,无任何民事纠纷。由于被告人坦白承认、悔罪表现令人感觉、尊重法庭,被辩护律师依据刑法豁免罪条文,成功辩护,法庭裁定只处以罚金,不得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