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从申请之日起算,一般在半个月左右会到账,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该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全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城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均列入补助金发放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