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国家野生动物评估标准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19年版)》。该名录是在前一版名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和更新的,经过了全面的科学评估和论证。名录以“物种生存保护”为目标,涵盖了我国境内所有野生动物种类,包括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两栖动物、鱼类、无脊椎动物等各类野生动物,共计1196种。其中,包括了133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91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863种普通野生动物。
采用类似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红色名录分类标准,按照野生动物数量、分布区域、栖息地、生态特征、被捕捉、繁殖和保护等方面进行评估。名录对每种野生动物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包括对它们的生态环境、数量、趋势和研究等方面进行介绍,为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科学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