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站给客户少发料这种情况,确实应该有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首先,从商业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少发料属于违约行为,可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因此,国家的相关执法部门,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权对此类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
其次,搅拌站所属的行业协会或者自律组织也可以对此类行为进行监管。这些组织通常会制定一些行业规范和自律准则,对于违反这些准则的行为,可以采取一些惩罚措施,如警告、罚款、取消会员资格等。
总之,搅拌站给客户少发料这种行为是应该受到监管的。相关部门和组织应该加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同时,搅拌站自身也应该加强自律,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